貪欲之果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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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,佛陀於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弘法。一天,波斯匿王正在審閱國家之事,看到有權勢的皇族、婆羅門及長者們,因為貪欲的緣故而犯下欺詐妄語之罪,心想:「應當止息這些惡行!我未曾因貪欲而犯下欺詐妄語的行為,我也會教育我的後代,不可為此惡事。」

為何這些皇族、婆羅門和長者們會有如此的行為?心中不解的波斯匿王來到祇園精舍,頂禮後退坐一旁,稟告佛陀:「世尊!我在處理國事時,看到一些有權勢的皇族、婆羅門和長者們,為了自身的利益而犯下欺詐妄語之罪。於是,我決定要止息這樣的惡事再度發生,也會告訴後代的繼承者,亦要斷此惡事,不要再看到這些人為了貪利而犯下過錯。」

佛陀告訴波斯匿王:「你能這樣子想很好,這些有權勢的皇族、婆羅門及長者們,因貪利而犯下欺詐妄語的惡行,將受苦無量,好比漁師和漁師的弟子們,在河流、溪谷邊截流張網捕魚,殘害眾生,令眾生遭受大苦。所以,大王你比這些皇族、婆羅門和長者們還懂得反省檢討,不會像他們因為貪利而犯下欺詐妄語的惡行,未來處於長夜中受苦!」

佛陀開示後,便說了一首偈語:

  「於財起貪欲,貪欲所迷醉,狂亂不自覺,
   猶如漁捕者,緣斯惡業故,當受劇苦報。」

波斯匿王聽完佛陀的開示後,心開意解,法喜充滿,作禮而去。

典故摘自:《雜阿含經.卷第四十六(一二三一)》


省思

《四十二章經》云:「財色於人,人之不捨,譬如刀刃有蜜,不足一餐之美,小兒舐之,則有割舌之患。」貪求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五欲之樂,猶如吸毒,會日蝕身心。因此,為人處事勿為眼前短暫的利益所迷惑,當知因識果,少欲知足,識得自性珍寶,才能獲得真正的解脫自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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