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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主題:恆順眾生 利他即自利







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云:
「菩薩若能隨順眾生,則為隨順供養諸佛。」
以平等心、大悲心,念念利他,恆順眾生,即是供養諸佛。
菩薩恆修利他行,依此莊嚴福慧,圓成佛道。


無我利他 菩薩行處──惟覺安公老和尚開示

編輯部整理


  我們修行要向佛、菩薩學習,就要從因上去努力,要修慈悲心。假使沒有慈悲心,處處都把自己放在前面,把別人放在後面、不為別人著想,這就是眾生;相反地,如果有無量的悲心,時時刻刻都把大眾的利益放在前面,為他人著想、不為自己著想,就是菩薩。菩薩和眾生的差別,就在於此。

常行利他 無我相

  一般人心中都是自私的念頭,執著一個「我」,認為什麼都是「我」的:我的房子、我的財產、我的兒女……這就是我執。由於這個「我」的緣故,始終想要得到更多,有了一萬想十萬,有了十萬想一百萬……因此起貪瞋癡、造殺盜淫;所以這個「我」就成了一個大禍源。

  有這個「我」的存在,就是一種私心,就屬於眾生;諸佛菩薩破除了我執、沒有我相,冤親平等。我們明白了,要想成佛、成菩薩,就要破除我執。怎樣破除?一方面要知道人人都有佛性;二方面要了解,人有三世因果,一切眾生都是我們過去的親眷,所以對一切眾生都要慈悲、平等。知道了這個觀念,馬上信受奉行,就能把我執破除。

  舉例來說,住在道場,如果處處只為自己著想,只想著自己要早一點成道,所以整天都在看經、打坐,道場裡的事情都不管,乃至看到什麼人、什麼事都不順眼……這就是我相。

  要知道我們在道場做任何事,都不是為自己做,而是為常住、為眾生而做。為什麼要為眾生而做?佛法講:「眾生歡喜,諸佛歡喜。」我們想成佛、成菩薩,就要先跟眾生結緣。一切眾生都是我們過去的親眷、都是未來的佛菩薩;要供養諸佛,就要先恆順眾生、跟眾生結一個善緣,使眾生都能發歡喜心、對佛法生起恭敬心,恆順善法、恆順菩提;這樣來發心,就是供養諸佛。明白這個道理,我們的觀念馬上就轉過來了。儒家講:「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」也是同樣的道理。知道這個道理,依這個道理來思惟,告訴自己平時就要朝這個方向去努力,這就是智慧。

  過去我們都是執著自己,處處都先為自己著想;現在我們不為自己著想,而是為眾生著想、為佛法著想、為道場著想。有了好的事情,都是想到大眾,希望大家都能得到利益、希望眾生都能得到解脫、希望道場都能興隆……根本不把自己放在心上;這樣就能破除我執、沒有我相,達到冤親平等。

不嫉不恚 心量廣

  一般人容易嫉妒他人,看到別人成功了、升官發財了,就心生嫉妒,認為這個世界不公平,心想:「我跟他相比,並沒有差到哪裡去,甚至還超過他!只是他的運氣、人緣比較好……」在道場當中,看到別人做善事、修行、用功、為常住發心,就嫉妒對方,恐怕他超過自己、跑到自己前面……不知道檢討反省自己、也不承認自己的過失;這些都是眾生的我執、我相。乃至看到別人犯了過失,不但沒有起慈悲心去原諒、同情對方,還嫉惡如仇;心中有這些觀念,就始終是眾生境界。

  如果我們把這些觀念轉過來,看到別人事業成功、道業成就,馬上歡喜讚歎,知道這些都是由於對方的努力、福德因緣而成;自己努力不夠,感到很慚愧,這樣就把我執破除了。相對來講,看到別人犯了過失、造了惡業,起一個慈悲心、同情心原諒對方;心中思惟:雖然社會環境不好,但自己也是社會的一分子,而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、道德、智慧,沒有辦法讓對方變好,所以自己也有責任。這樣來思惟,時時檢討反省自己,把責任承擔起來,慈悲、同情對方,不怪罪他人的過失,就能把我執破除,達到冤親平等。

  佛菩薩觀眾生如一子,無論是好人、壞人,親、冤,都是平等的。若是好人,佛菩薩希望他更好,能夠早一點成道、超凡入聖;若是壞人、惡人,則是想辦法讓他變好,就算他墮到地獄,佛菩薩還要到地獄裡去救他。為什麼能夠做到如此?因為菩薩沒有一個我相存在,知道一切眾生都與自己息息相關,所以不但對人要慈悲,對一切動物、一切眾生都要慈悲、要戒殺放生,乃至對一草一木、一切法也都要慈悲、愛護,這樣心就平等了,這就是「無緣大慈、同體大悲」。

  明白佛法的道理,就了解,我們發心不要只為自己;不但不為自己,而且要救度一切眾生。這念心要廣大,不為私欲、不為自己的名利著想,處處為眾生著想、為佛法著想,經云:「不為自己求安樂,但願眾生得離苦。」有了這樣的發心,心量就廣大,這就是菩薩心,這念心就與十方諸佛菩薩的心相應;這個心處處都是善法,沒有嫉妒、慳貪,沒有惡念、雜念,心中就是一片光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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