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下得自在--上惟下覺大和尚開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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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在世,要做正正當當的事,應該做的事就要去做,做了以後,即做即了,處處作主;不應該做的事情,絕對不去做。
除諸迷執 水清見月
一般人執著富貴、地位、身分,心中始終在攀緣,與無為法不相應。面對困境時,更往往是提也提不起,放也放不下,產生種種煩惱、痛苦。所以,修行學佛,首先要學習「放下」──放下一切煩惱、執著。放下了以後,我們的心就能得自在。得自在,就是解脫。
過去,有一位梵志,手捧了一束名貴的花前來供養釋迦牟尼佛。釋迦牟尼佛問他:「你來供佛,有何希求?」梵志回答:「世尊,我不求世間上的富貴、名利,我只希望能夠悟道、成道。」佛看他很虔誠、很恭敬,還拿了一束花來供養佛,就說:「放下。」梵志放下花以後,恭敬地合掌準備聆聽佛陀的開示,希望佛能對他說無上妙法。佛就說:「還要放下。」梵志於是將合掌的雙手也放下。放下雙手以後,梵志等待著,心想:「世尊一定是要跟我說微妙法。」正這麼想著的時候,佛又說:「還要放下。」梵志覺得很奇怪,不禁問道:「世尊!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了,我還要放下什麼?花也放下了,合掌的手也放下了,還要放下什麼?」佛說:「你期待佛對你開示的那個心也要放下。」梵志通身放下,當下就開悟了。
離諸相對 攝用歸體
因此,日常生活中,做事時就要認真去做,一絲不苟,「人在哪裡、心在哪裡」;做完以後,不居功、不諉過,心當中沒有貢高我慢,把成功的果實歸給大眾,自己經常檢討反省,壞事自己承擔。承擔,就是反省、檢討、改進。所以,古德言:「功德歸三寶,好事給他人,壞事自己反省檢討。」反省、檢討、改進之後,最後達到清淨心、平等心,心當中真正達到沒有掛礙的境界,就如同《金剛經》所云:「以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,修一切善法,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這就是「觸事無心」,心無所得,才能得自在。要達到這種境界,雖然不容易,但是只要肯下一番功夫,人人都可以做得到。
世間上的人有學業、事業、家庭,對一切名利財色,最低限度要看淡,得所應得,對份外一切人事物則不強求。其次要看清,清楚事物的因緣果報,知進知退。看清了以後,就能看開。能看開,就不會鑽牛角尖,不會走上絕路,活在世間上就很有意義、很有價值。
出家修行則要進一步,對於世間的財色名利,不但要看淡,還要看透、看破,最後要一塵不染、一絲不掛,稱為看呆,如同銀行裡的呆帳一樣。對於修行來說,把煩惱化掉,才有解脫、成道的希望,要由有心歸於無心,由有念歸於無念。修一切善,無善不修;斷一切惡,無惡不斷;度一切眾生,無眾生不度。修了一切善法,到最後沒有能度之人、沒有所度的眾生,離開一切相對,達到無心的境界──無雜念心、無攀緣心、無人我心、無執著心。心就像一面明鏡,相來即現,相去不留痕跡,「人在哪裡、心在哪裡」,這是「明明白白一條路」,這就是一條人生的光明大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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