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波涛为涟漪
文/普莲寺高级禅修班学员 传玄
“有恩必还、有仇必报”,是一般人通用的信条;未学佛前的我也曾如此,但是,报仇后就完结了吗?所谓“冤冤相报何时了”,冤仇在心中愈结愈深,也就愈来愈难放下。
记得第一次参加禅修班时,正值刚换工作,同事百般刁难及诬陷,每天都过得很不快乐,在佛法的薰修下,我选择不回应,但心底却闷闷不乐地想要离职。法师教导我用功回向给对方,当下却认为:“为什么要帮对我不好的人祈福?”立刻就拒绝了这个建议。
但在禅修课程中慢慢薰修,愈来愈了解,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是没有原因的,一切都是累劫以来的因缘果报,过去所发生的事,虽然现在看不到,并不代表不存在或没有发生过。虽然理上了解,依旧无法力行,直至某次身心俱疲的痛哭之后,才体会到:“曾经被我伤害过的众生,是否也曾如此难过、痛苦,而我却毫不知情?”于是,开始有了忏悔心,面对他人的伤害也较能释怀。
一次,禅修课程中法师开示达磨大师〈二入四行观〉,其中提到报冤行:“谓修道行人,若受苦时,当自念言:我往昔无数劫中,弃本从末,流浪诸有,多起冤憎,违害无限;今虽无犯,是我宿殃,恶业果熟,非天非人所能见与,甘心甘受,都无冤诉。”刹那间深有体悟,不断地诵读,并以忏悔心回向自己所有的冤亲债主。
一路走来,心境的变化相当奇妙,当了知所遇到的逆境乃宿业果熟,该偿还时就偿还,还完了就能了结,反而有一种解脱的感觉,此时自然体达“逢苦不忧”的心境,心地光明,而能不随妄想与情绪起伏,内心如同平静的湖泊,就算偶尔因落叶、雨滴而起涟漪,也能马上恢复平静。
进一步思惟,所谓的“冤”也不过只是心中的分别,一切法唯心所造。只要深信众生皆有佛性,面对一切境界甘心甘受,均无冤诉,那么,苦就不是苦,自然就能化解一切纷争。每个人都难免做错事,将此生所遭遇的逆缘,视为报冤行,不把他人对我们的伤害视为冤仇,进一步去体谅他人无法作主的心,多一些慈悲,不为难自己,也不为难他人,那么这一路就是清净、光明,自然就能从苦中解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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