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因果 達禍福

文/見營法師


  所謂「因果」,「因」者,因素,決定事物成敗的原因或條件;「果」者,作名詞解,為事情的結局、結果;又可作動詞解,為實踐之義。是故,凡事若要有好的結果,則當實踐好的因;若種下惡因,必得惡果。此是一切事物的軌則,不可改變的「因果」定律。俗話說: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」即是「種善因,得善果;種惡因,得惡果」的寫照。

  佛說八萬四千法門,是為了對治眾生的煩惱與執著,「因果」二字,則可總括佛法八萬四千法門,因為一切世間、出世間,聖與凡,事事物物都不能脫離「因果」的定律、法則。

  昔日百丈懷海禪師度一野狐。野狐前生是一位修行人,卻因回答他人:「大修行人『不落因果』。」而感得五百世為野狐身的果報。佛過去生某一世,曾在孩童時期,因敲一條大魚的頭三下,後雖成佛,仍感得頭痛三天的果報。當知因緣果報絲毫不爽,《孔傳》亦云:「吉凶之報,若影之隨形,響之應聲。」欲脫離苦果,當實踐良善的因,方能得良善的果。

  現在若能順心如意,當知皆是過去宿因所感,緣盡還無,現在還要勤修善因。現在若是苦果現前,不僅要甘心甘受,更要努力勤耕因田,將來才能得善果,如古德所云:「貧賤憂戚,是我分內事,當動心忍性,靜以俟之,更行一切善,以斡轉之。」

  五代時有一個人,名叫竇禹鈞。他平日治家儉素,每有歲收,除了支出家裡的必要開銷外,皆用來濟人。有一天,竇公夢見祖父告訴他:「汝本無子,且不壽,數年來廣積善法修福,故能增壽三紀,五子俱榮。」後來,竇公果獲五子,且五子登第,俱顯貴。竇公又被任為議大夫,享壽八十有二。此即名垂竹帛的「竇燕山,有義方,教五子,名俱揚」的典故,啟發後人:善為至寶,世世受用不盡。

  出家修行不但要斷惡修善,還要修出世間的智慧,才能真正看透因緣果報的真實樣貌,了達一切皆緣起性空,進而能夠於一切假有、虛幻的世界中,不再生貪愛、執著,不再造業受苦。若有所作,必是弘法利生的善業,如此不斷地修福修慧、廣積資糧,即能圓滿福慧學分,成就福慧兩足尊的究竟佛果。

  除了事相上努力修福修慧,更要時時觀照自己的起心動念,所謂「即因即果」,一念心起,即感一個果報,古人云:「以鏡自照見形容,以心自照見吉凶。」所以要在因心上努力,修「四正勤──已生善念令增長,未生善念令速生;已生惡念令滅除,未生惡念令不生。」念念都是福報。進一步,時時起觀行,觸物起照,照破煩惱、執著、貪愛,能起觀照的這念心即是智慧。以在學院寫作業為例,思惟教理,心為善法,就是在修福;如理觀照、思惟,即是修慧,故修福修慧就在當下這念心。

  了達因果不變的法則,就要把握當下每一個斷惡修善、修福修慧的機會,更要懂得在心上用功,勤修四正勤,依四念處而住,念念不空過。相信如此堅持一心,不放棄、不懈怠,最終必能出離生死苦海,達到究竟涅槃的寂靜之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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