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上的所有人類,乃至所有眾生,終其一生所共同追求的目標是什麼?答案是──快樂。努力工作賺錢,是為了換取安定、舒適的生活;結婚生子組織家庭,是為了得到幸福和樂的生活;與他人建立友誼,是為了尋求內心見解相同的契合……,無論何種形式的追求,終究不離找尋快樂的覺受。然而,快樂又是什麼?
在探討快樂的意義之前,我們先來反思幾個問題:回顧這一生中所留下印象深刻的事件,是「最苦」的事,還是「快樂」的事?再回顧這一年來,是煩惱、苦悶的時候比較多,還是快樂的時刻比較多?最後再回想一下,當快樂或痛苦的感受生起時,哪一種比較持久?
當我們認真檢視後,其實就會發現,苦惱的強烈度與持續性,是比樂受還要高的。即使快樂再持久,在回想時也因不復存在而徒增感懷,仍是苦受。因此進一步推斷,形成樂受的原因,不外是:一、在平凡無奇的生活中,發生新奇難得的事件,例如旅遊、逛街、加薪。二、擺脫不如己意的狀態,例如與自己處不好的同事調離單位、跳脫充滿壓力的生活。三、消除「無聊」的狀態,例如找好友聊天、看電視、上網等。
由此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──所謂的「快樂」,其實是因為有「苦」存在而產生。快樂,其實是建築在「苦」上較輕微的苦,例如,因為有饑餓的苦,所以才會有飲食的美味樂受;因為有冬寒夏熱之苦,所以覺得冷氣房或被窩很舒適;因為有孤單的苦,所以認為親情、友情是樂;因為心無法寧靜、無法安定,所以將五欲視為快樂……,然而,並不是這些事件、物質本身是樂,而是當我們想脫離某種不適的苦受時,這些人事物就變成解脫的途徑,我們卻從未察覺。
因此,眾生追求的「樂」,並非外在的人、事、物本身,而是在於「離苦」的感受。然而,事實上,外在的一切是如此地無常,來得快、去得也快,當它們消失時,只剩加深的執著和失去的痛苦,所以,二十五年的美滿婚姻比不上一時婚變的痛苦;再多工作上成就的滿足感,抵不過上司的一頓責駡;一次愉快的異國之旅,彌補不了旅途中一次爭吵的回憶……。
因此,要找到真正的快樂,就要先明白外在的一切是不能依靠的,執著它們,正是苦的來源,因為真正令自己痛苦的,是無法停止攀緣妄想的心。本具的妙明真心,早已具足殊勝的常、樂、我、淨,是永恆的喜樂,不需外求。由於太少照顧自己的心,心向外攀緣,愈疏於觀照,就愈空洞而煩躁,愈煩躁不安則愈向外追求……要停止這樣的惡性循環,就必須從觀察覺受開始,才能看清感受的虛妄,停止向外的追求。
觀察這念心如何瞬間從樂受轉為苦受,觀察受的生起需要眾多因緣和合,觀察受是每一剎那都在變異……,觀察後要進一步將心收回來,安住於清楚、明白、不動的覺性,乃至於以同理心觀察他人與我有同樣的痛苦,而發大願心、菩提心救護眾生。
明朝末年,山東省有一位名叫武訓的乞丐,因為不能就學而立下興學的志願,不但白天行乞,晚上更做許多粗活賺錢,最後終於成就心願,利益無數人。武訓之所以能夠成就大行,是因為他深深了解求學不得之苦,而能轉發大願,產生崇高的志願。雖然他到臨終時,仍是一個目不識丁的乞丐,但是他活出了人生的價值,生命散發出獨特的光彩,在看似悲慘的行乞、打雜中,獲得了真正的快樂。這是因為他的心不在於滿足自己的感受,而是一種奉獻與慈悲的柔軟、寬廣,使快樂不求自得。
中國至賢先師孔子也曾告示學人:「飯疏食,飲水,曲肱而枕之,樂亦在其中矣。不義而富且貴,於我如浮雲。」世間人都知道「助人為快樂之本」,君子以行仁義為樂,修行人以菩提涅槃為樂,可見,真正的快樂並非來自於外在,而是內心的一種安穩狀態,是一種超越感官刺激與享受的精神層次,它不來自於求取,而是來自於付出──付出時間觀照自己的身口意、改變自己,乃至於為利益更多人而付出自己所擁有的一切。在照亮別人的同時,也照亮了自己,快樂之光再也不是一擦即滅的火花,而是照天照地的永恆之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