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今台灣社會自殺問題愈趨嚴重,根據九十六年統計有近四千多人死於自殺,平均每天有高達十一人死於自殺;如果再將統計擴展到全世界,每一分鐘都有人放棄自己寶貴的生命,更別說其他死亡因素了。從這樣的統計中,我們可以發現,世界上不管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,都因對生命的徬徨、社會的混亂,籠罩在不安的陰影下,而失去生存下去的信心與勇氣;而這些不安的情形不是在遠方、不是別人,就發生在我們生活周遭,甚至可能是自己!
然而,是什麼原因讓人會選擇「自殺」這條路呢?因為不能自主於心,故不得自在於人生;因為執著有「自」,故而可「殺」,因可殺,故有苦!換言之,即是「執」的緣故──以有身故,執為我;以執我故,求不得即感苦果。若受苦又不知苦因,以自殺之途尋求解脫,反而更苦。所以,無法自覺心念生滅,則念念都是在受逼迫之苦,自是苦苦相續,死生老病永不絕。想要遠離苦果,當知苦因──心的念念不覺和執我,就是苦的根源。由此可知,並不是等到跳樓、上吊……時才算「自殺」,想要不沉落谷底的「尋死」,妄失生命原有的活力與光明,就要轉換心念。
如何著手呢?「正勤」者是!迷與執是因身、口、意三業錯誤的造作,所以要斷惡修善──斷除錯誤的行為,修正三業而為善。為善者,最基本要有正確的觀念,即明白眾生本具平等之佛性、諸法緣起性空之現實、三世因果之規則,建立此三重觀念後,還要依循導師 上惟下覺大和尚所指示的「中台五正明──明是非,辨正邪;明善惡,識因果;明取捨,達禍福;明時務,知進退;明權變,通實相」來面對一切,並落實「中台四箴行──對上以敬、對下以慈、對人以和、對事以真」於日用閒忙之間。如是能正勤者,「正」也;能落實者,「勤」也;正則不迷常覺,勤則消滅我執。故正覺則光明遍照,勤修則活力無限。念念精誠,步步斷惡,自然是充滿了生命的喜悅,點燃了希望之火!
是故,明白心性本具的光明與活力時,便能珍惜每個當下,改造自己的因緣,因為如是因、如是果!在看似有限的生命中,綻放自心無限的光明,以充滿活力的生命奉獻於一切眾生。唯有心地光明,則無不覺之迷失;唯有奉獻生命於眾生,則無執我之愚昧;唯有與一切眾生共霑法益,才是真正享受生命璀璨的喜悅,散發自性本具無盡莊嚴的光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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