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 主 文/见涅法师 |
世界上许多民族在小孩长大成人时,都有举行“成年礼”的传统习俗。例如台湾原住民,每当有人届临成年,部落就会举办一场全族的庆典,不仅祈求守护神的护持,也遥祭祖先的灵魂,希望为这些部落的新血带来幸运。有些族群,还特别设有“青年会社”,以作为这些年轻人学习祖先文化、接受部族教育的聚会场所,好让他们成为一位真正的“成年勇士”。 儒家文化中,也有这种仪式,称为“弱冠之礼”,也就是为年满二十岁的男子加冠。这些在在显示,各个民族对初初成为“成人”的年轻人,所给予的重视程度。族群或部落的集体庆祝,无非是对这些羽翼初熟者,寄以殷切的厚望,希望他们从此之后,都能学会“作主”,作自己的主人,并且对部落或族群有所贡献,此即成年礼的最大意义。 但是,什么是真的“作主”呢?作主,有几层不同的意义,首先,最基本的要求是:一个人可以管理好自己的生活,也就是他的生活所需可以自己打理,居住空间也可以打理整齐,这是作主最起码的标准。其次,作主的进一层意义,是要能符合国家社会的行为规范,也就是不做伤天害理、违犯国家法律、破坏善良社会风俗的行止。这也是成年礼所付予的期待。 再进一步,作主则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经济能力的作主程度,以及在社会地位上所能掌握的作主层次。然而,上述所言,大抵都是指一个人生存在世间,对外在形式的作主能力。人,是由精神和物质所组成的生命体,所以除了具备生存的物质条件外,更不容忽视精神生活的作主能力。 什么是精神生活的作主能力?如宋儒苏东坡在《前赤壁赋》云:“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”若能仰不愧于天,俯不祚于地,能明白做人的“道德标准”即是。儒家所言“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”,就是每个人所应具备的道德标准。这个道德标准,不是口头说说,也不是为别人而做,否则只能算是谄媚或虚伪而已。《中庸》云:“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不闻。”正可以说明一位君子对自己道德作主的程度,完全是由内心显露,而非外在强加约束所产生。 宋末明初,有位名叫许衡的人,和朋友途经河阳时,因为天气炎热,非常口渴,所以大伙儿一看见路旁的梨树,便争着摘梨来吃,唯独许衡一人端坐树下,若无其事。朋友好奇地问他:“你为什么不摘梨来吃呢?难道你不口渴吗?”许衡回答:“擅自取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是不可以的。”他的朋友不同意他的看法,争辩着说:“现在局势混乱(当时北方有金国南侵,蒙古成吉思汗也蠢蠢欲动,连年兵燹,时局不安),这些梨树早已没有主人,我们摘梨来吃又有什么关系?” 许衡抬起头,望着他的朋友,不急不缓地说:“梨子没有主人,可是我的心里难道也没有主人了吗?” 所以,即使在兵荒马乱、动荡不安的环境下,依然能够为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责者,这种人格自然就更令人钦佩。又如文天祥在正气歌中所展现的浩然正气,正是历代哲人遗留给后世的典范。这种种“为善去恶”的道德约束力量,就像是一把柺杖,扶助人心符合良善的标准,不致造恶业、堕三途。 其实,在修行的次第上,依着善法的柺杖,终究还不能算是完全的作主。所谓“一片白云横谷口,几多归鸟尽迷巢。”不仅恶法不可取,善法最后亦不可执着,唯有见到“不思善、不思恶”的本来面目,才算是真正、究竟的作主。《金刚经》云: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”最后,连善法这把柺杖,连度吾人过河的方便船筏,亦不可执着,时刻安住在清楚明白的觉性,如此才能开拓精神上真正作得了主的新生命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