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因識果對人生的助益
文/見芥法師




  萬法因緣生、萬法因緣滅,孤因不長、獨緣不生,必得因緣具足,而後生起一切宇宙現象。佛教所說的真理當中,「因緣果報」是最基本的一環。何謂因、緣、果報?因是主因,即是動機與造作,猶如種子播種在地,等待萌芽的機會,有久、暫之異;緣是助緣,即是外在的條件,猶如陽光、水、肥料、泥土等助緣,其作用有強、弱之別;而果報,即是最後所得到的回饋與生成結果。也就是說,一切現象的生起,是因我們所造作的善、惡業種子儲存於八識田中,待因緣成熟時,所顯現出應得的果報。

  《法句經》云:「行惡得惡,如種苦種,惡自受罪,善自受福,亦各須熟,彼不自代,習善得善,亦如種甜,自利利人,益而不費。」這些苦、樂的果報,皆由眾生自己造作,如蠶作繭,自綑其身,無法出離。因為業力不可思議,善惡、福禍無法相抵,父子、親愛也無法相代,一切唯有自作自受。所以佛經云:「假使經百劫,所作業不亡,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、「莫輕小惡,以為無罪,死後有報,纖毫受之。父子至親,岐路各別,縱然相逢,無肯代受。」

  假如我們以為因緣果報是宿命的觀念,那就曲解了佛法的真實涵義。正因為是因緣果報的關係,我們才可以積極地創造因緣、善用因緣,並且改變自己的命運,轉化自己的業力。最後,心若能不住緣起,進一步契入「緣起性空」的道理,也就能夠得到真正的解脫。經云: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,欲令眾生開、示、悟、入佛之知見。世尊為令眾生得到佛法利益,於娑婆世界示現八相成道,說法四十九年,教導眾生改變命運、轉化業力,不僅具有正面積極的意義,更是因緣果報的最佳例證。

  「因賅果海,果徹因源」,我們如果明白萬法生起的道理,就能安身立命,活得自在。所以想得善果,就要先種善因;若造惡因,則必得惡果。但是,佛法不是只有消極地教人「隨緣消舊業,莫再造新殃」,而是積極地帶領大眾開創光明未來。不僅要廣結善緣,亦要修福修慧,致力於種種功德萬行,如此方能轉化八識田中的種子,得到清淨解脫的果報。

  若能明白因緣果報的道理,我們就是掌握自己生命的主人。所以,我們要深信因果,力行佛法,並且在因上用功。如此,不僅於世間法,能夠圓滿家業、學業、事業;於出世間法,亦能成就自己的道業和上求佛道、下化眾生的志業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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